工商部门出台政策免征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费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2-02-09 来源: 【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杭州湾新区工商分局将积极落实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的相关政策,为期三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政策规定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的,可免收变更登记费。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减免申请书和纳税凭证、工资清单等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减免注册登记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存入企业登记档案。小微企业的具体界定标准参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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