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曙分局
听 证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宁波海曙凯达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公告事项如下:
申请人:宁波海曙凯达酒业有限公司
案 由: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
时 间:2011年10月18日14时00分
地 点:宁波市白云街255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