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构建工商检察院商业贿赂联动治理机制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9-19 作者:邹聪 来源: 【
 

为从司法上和行政上筑起治理商业贿赂的联动机制,优势互补,拓宽协作领域,提升协作层次,密切协作关系,象山工商分局积极与县人民检察院沟通,于91日,联合签订建立《象山县人民检察院、象山工商分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联动机制》。该联动机制的建立,旨在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司法治理和工商行政监管的有机统一,形成对商业贿赂治理的有效合力;通过检察院和工商的共同努力,使象山县辖范围内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市场经济秩序有明显好转。下一步,两单位将共同加强对轻微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指导,有效事前预防恶性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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