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1.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承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态度诚恳,服务高效便捷,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之中。
3.承诺积极参与工商和谐建设,积极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出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动。
4.承诺在履职工作中紧密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在窗口咨询、行政指导、登记服务、政策制订和实施、信息公开和发布中,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服务对象宣传党的政策和工商法律法规,及时向党委、支部反映群众诉求,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宁波市工商局机关第四党支部
201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