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助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象山工商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在对全县所有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站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创新推行“一二三”网络实名监管工作法(即围绕将网上交易通过政策系统地纳入体制内管理轨道一个中心,依托监管与服务两个基本点,坚持对交易平台有利,对经营主体有利,对消费者有利三项基本原则)。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象山特产网35家在线经营主体的实名备案工作,审核通过232家企业网上工商标识,预计九月底,象山特产网在线商家将全部通过实名认证,实行亮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