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钱湖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纳入地方党务工作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7-29 作者:龚正和 来源: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近日,在东钱湖分局的积极建议下,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东钱湖区域内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甬东旅党办发〔2010〕13号),要求区域内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宣传的规范管理工作。

  该《通知》明确,今后凡需要设置户外电子屏的,须填写《东钱湖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申请表》,经区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凡需要发布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的,须填写《东钱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经区党委办公室审核内容后,报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登记后方可发布。

  该《通知》强调,要精心策划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同时应积极主动围绕区党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展开公益宣传,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举办第二届中国湖泊休闲节为主题,展示东钱湖“六大基地”建设和湖泊休闲旅游风光,力争做到内容丰富,画面精美,有吸引力,老百姓爱看耐看。

  该《通知》规定,区域内各单位所属户外电子屏上述公益宣传内容所占比例应当保持在三分之一以上,实行滚动播出。并拟对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工作组织评选,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

  该《通知》特别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视公益广告宣传为一项党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使其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极佳窗口。为此,该《通知》对区域内户外电子屏公益广告宣传与管理进行了责任分解,分别由多个部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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