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六项举措规范汽车行业销售服务行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7-19 作者:江北分局 来源:江北分局

  近日,江北分局本着精心组织、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采取六项措施规范汽车行业销售服务行为。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行业信息数据库。在现有工商登记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信息查询和电话沟通等形式,了解掌握汽车4S店的实际数量和经营情况。通过调查,确定目前全区汽车4S店实际数量为19家,同时建立并将逐步动态完善汽车销售行业信息数据库,以利于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是全面动员,召开汽车行业座谈会。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召集区内19家汽车4S店负责人召开汽车行业规范动员座谈会,在会上对本次规范工作的时间节点、具体内容等进行全面的部署,并要求各经营者在会后尽快予以落实。

  三是查办案件,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从4月底起,组织力量对区内所有汽车经销单位进行排查,本着“惩大奸、戒小过”的原则,对社会危害较小的行为予以现场限期改正,对社会危害较大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对欣兴别克、金桥汽车等三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另外三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也在进行外围调查。

  四是引导自律,公示“四项制度一个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销售企业都在4S店内做到“证照齐全、集中展示”,指导建立流通领域汽车配件进货查验制度等四项自律制度,并面向所有消费者公开服务承诺。所有制度和承诺都要求集中上墙公布,同时,汽车销售等合同也被要求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五是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19家汽车销售单位内设立区工商分局和区消保委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联络站工作制度和联络员工作职责,公布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方便广大消费者及时解决各种消费纠纷。

  六是实行公开评价,培育一批“示范店”。制定并发布江北区公开评价汽车4S店实施办法,由区工商分局、贸易局、汽车行业协会、区消保委等组织实施评价,通过对基础信用、制度规范、诚信经营、消费维权客户口碑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得出名次,将结果向公众发布,并函告各品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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