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出口加工区工商分局户外广告管理措施到位见成效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6-25 来源:宁波市工商局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良性发展,慈溪出口加工区工商分局强化户外广告管理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重点。由监管科对辖区内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辖区户外广告登记详细信息,目前辖区内共有登记在册的广告经营单位5家,2家仍正常营业。根据摸底情况,分局确立了一名分管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主管、监管科长负责、责任区干部为巡管员的分片管理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并把沈海高速公路出口沿线、新区工业园区道路两侧路牌广告、房地产开发项目周围等处大型展示牌、灯箱广告、公交车等车体广告、主要行政村连片墙体广告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到位。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排摸结果和工作重点科学设置检查密度和频率:实行分类巡查监管,对承接户外广告业务的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暂无户外广告业务的经营单位按日常巡查要求,每年检查两次;对涉嫌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超范围经营单位,在做出处罚决定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回访。实行巡查“回头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监管对象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及时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督促户外广告发布者落实整改;对新设立的广告经营单位,在十天内进行回访,确认该经营单位的营业范围,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监管频率。到目前为止,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0件,查处擅自发布户外广告1件。检查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34条,纠正2起不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5份,立案1起,罚没款1000元,有力地规范了发布户外广告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实施自律机制。分局从规范广告经营者的自律管理入手,在工作中做到刚性执法和柔性规范相结合,减少和避免“先发布、后登记”现象的发生。通过政策宣传在先,强制执行在后的人性化执法方式,使监管前移,及时收集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形式,建立数据库,进行提前预警,通过上门宣传,召开行政约见会,积极宣传工商查处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通过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行政指导,增强了广告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促进户外广告行为的规范,建立了广告行业的有序竞争环境。目前,辖区内户外广告登记率已经超过95%。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实施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户外广告综合监管机制,形成联动机制,定期与公安、卫生、文化、食品药品等单位沟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户外广告监管的对策和措施,建立起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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