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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工商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5-17 来源: 【

  2009年,奉化工商分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奉化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获取工商部门的相关信息。

  一、概述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早在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前,分局就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制订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利用“科长课坛”和“每周例会”等时机,组织开展了多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奉化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分局上下形成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奉化工商分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公开了68条信息,其中政府法律法规信息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94%;业务类信息6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89.7%,主要有政务动态44条,计划总结12条,领导活动5条;便民服务类信息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7.4%,主要为统计数据。此外,分局还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分局动态”54条,“工商公告”25条,“各所动态”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及收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权利人公布依申请信息是分局的一项义务,自该条例实施之日起,分局就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但是截止2009年12月31日,分局未收到相关申请,更未收取过相关费用。同时,分局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委、市府的有关要求以及与广大群众对信息服务的需求相比,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录入有时还不够及时,因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同志,身兼多项工作,有时因为其它事情影响,延误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网上“依申请公开”仍然处于空白。这一方面是因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不够合理,群众难以真正在上面进行操作。三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虽然分局领导多次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但是有些干部却并未认识到位,使得有些有重要价值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送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延迟了信息公开时间,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对于这些情况,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改进:

  1、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府有关考核要求,切实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分局各项工作动态、有关政策依法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获得取信息。

  2、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利用各种场合与机会,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使他们积极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信息。

  3、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将各科室提供信息情况列入到各科室年度考核之中。

  4、强化信息质量。要在公开的信息质量上下功夫,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信息质量的针对性和深度性,使公开的信息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创业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出指导作用。

  5、优化服务手段。以分局搬入新办公大楼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手段和方式,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事群众打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环境。同时,要积极创新其它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公开信息。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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