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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宁波市消保委昨发布2009年十大维权案例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现代金报--2010--3--8--7版 】    
        饮品爆炸伤人、房屋逾期交付、电视机无端起火……昨天,宁波市消保委公布2009年十大维权案例。去年,宁波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610件,解决4574件,解决率为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3.5万元。通讯员 葛荣国 记者 俞林凤

  顾客去银行存款被装潢异味熏倒

  在消保委公布的十大维权案例中,最出人意料的莫过于这个投诉:2009年2月,陈女士到某银行办理个人存款业务。在排队等候期间,陈女士突然发生呼吸困难、胸口发闷等严重身体不适,紧急处理后到鄞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原因在哪里?原来该行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刚刚装修完毕,室内明显存在装潢异味。经医院诊断认为,陈女士属于过敏性体质,并曾患有慢性支气管哮喘疾病,装潢材料散发的化学性气体导致哮喘疾病再度发作。

  陈女士认为,该行新装修后,没有经过空气检测就开门营业,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导致她在存款时熏倒,随后向银行方面提出赔偿。经消保委调查,银行方面确实没有经室内装潢空气质量检测,此外,经营场所也没有任何提示,就投入使用对外营业,影响顾客人身健康等,对体质过敏者造成极大的隐患。

  宁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最基本权利。经营者除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外,提供的消费环境也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经营者应当保障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危险因素的项目或者地方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最终,银行方面一次性赔偿陈女士各种费用6000元。

  饮品爆炸击中眼球 消费者差点失明

  下面这个维权案例中,消费者同样也有昏厥的经历,只是这次的肇事者是一瓶饮料。去年7月的一天,王大妈打开冰箱准备拿一瓶娃哈哈“营养快线”解暑,突然饮料瓶爆炸,弹起的瓶盖刚好击中王大妈的右眼,她顿时昏厥过去。

  医院诊断结果是,王大妈的右眼睫状体脱离,经过二十多天的住院治疗,才脱离失明的险境。其间,王大妈家属多次找到杭州娃哈哈宁波办事处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8月20日,王大妈向宁波市消保委投诉。宁波市消保委调查后,认为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者又未作出任何的提示,对王大妈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浙江省、宁波市二级消保委共同努力,最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大妈43000元。

  宁波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娃哈哈公司对该产品未作任何警示和说明,造成消费者在饮用过程受伤害,因此该公司应对王大妈的伤害负主要责任。

  希望十大维权案例对消费者有借鉴作用

  记者发现,十大维权案例涉及汽车、房屋、建材、家电、预付卡等老百姓普遍涉及的领域。比如说,北仑562位消费者投诉一房产开发商逾期交房长达一年之久,最终开发商赔偿700余万;葛女士新买的汽车连续三次熄火,最终获得退车处理;徐先生1000多元购买的电视机无端起火,损失六万多元,最终获赔35000元……

  宁波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去年4610个投诉中,选出了这十大维权案例,希望对市民在今后的消费过程中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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