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海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以“合同帮农”为突破口,通过抓好发展引导、规范运作、机制保障等手段,将行政指导融入到合同帮农工作中,积极全面推进订单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订单农业发展引导。该局制定了专门的宣传方案,以制作专题片、开辟报刊专栏等形式,在当地媒体商广泛宣传订单农业的经济效益和成功典范。提高了广大涉农企业和农民对发展订单农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增强了参与订单农业的积极性。同时,会同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劳动力市场、成人教育学校,通过举办技能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观摩农业生产基地等形式对涉农企业经营者、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等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订单农业参与者的市场知识和生产技能水平。200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培训班13期,受训学员3000多人,其中700多人取得劳动技能上岗证书。
二、加强行政指导,着力抓好农业订单规范运作。该局从规范农业订单合同条款和形式入手,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推行“涉农企业提供种子指导种植并收购、涉农企业直接收购、农村经纪人直接收购、合作社分包土地并收购”等四大类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解决了农业订单合同样式繁杂、内容混乱、条款欠缺、权利义务不对等问题。同时,按照“一类产品一类订单”的模式,主动上门帮助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制订农业订单合同,增强其合理性、规范性、合法性。并实施订单合同备案审查制,对涉农企业提交的订单合同进行全面审查,辅导修改不规范条款,给予合同备案并建立企业订单档案。截至目前,已帮助涉农企业(合作社)拟定合同52份,指导签订合同15000份,涉及金额30多亿元。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订单行为,提高了农业订单签约率。
三、建立工作机制,着力抓好行政指导机制保障。2008年以来,该局先后在有关镇乡会同当地政府设立“订单农业工作指导站”9家,做好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由当地政府农业分管领导担任站长,镇乡农办和辖区工商所有关人员为成员,零距离地为企业农户做好订单普及、合同推广、签约指导、法律援助、纠纷解决等工作。同时,依据《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市场合同监督管理领域开展行政指导的实施意见》,并加强了合同行政指导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快捷、简便、高效的优势,及时解决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建立了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涉农合同纠纷、投诉受理、涉农合同争议调解等制度,使涉农合同调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