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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工商分局2009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2-26 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年检时间、对象、方式

2009年度年检时间为201031日至630日。请各类企业按时参加年检,为避免年检后期过分拥挤造成不便,请尽早申报。截止2010630日前仍未申报年检材料的企业,年检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应于2010630日前向年检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年检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但不得超过730日。

2009年度年检对象为截止200912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20103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31日前及年检期间已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参加企业年检。

企业在年检期间发生跨登记机关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原企业登记机关参加年检后再办理变更登记。

2009年度年检继续采用网上预申报,并接受书式审查的年检方式。鼓励企业运用数字证书登录签章方式网上预申报年检。

请全市内资企业直接上网登录“宁波市工商局网站”(网址:)、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待接到工商年检管辖机关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后,打印经预审通过的年检报告书,按反馈意见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指定的年检管辖机关报送年检资料、接受书式审查、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取回营业执照,完成企业年检全部事项。

请全市外资企业和来甬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直接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按规定程序和提示申报2009年度企业年检。

二、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封面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属于企业法人的,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利润)表(须A4纸样式);属审计范围的企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五)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六)企业在浙江省外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应提交已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母公司公章)。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年检机关审核后要求企业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范围

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提交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外商投资企业;(2)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小额贷款公司;(5)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登记代理、动漫及衍生品经营、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6200871日至20096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7)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8)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企业。

、企业年检咨询电话(请按年检管辖区域选择咨询电话)

奉化工商分局企业科(大城东路1098号),电话:88525004(外资)、88524735

锦屏工商所(惠政西路136号),电话:88523952;城东工商所(舒家原奉白公路现中山东路与瑞峰路交叉口),电话:88922506;溪口工商所(临时办公溪口新一街烟草专卖所内),电话:88852449;江口工商所(江口新浦路10号),电话:88557036;莼湖工商所(莼湖横街65号),电话:88743056;尚田工商所(尚田农贸市场旁十脚路),电话:88637930

      数字证书服务电话  83867715  87305524

    本公告同时在奉化工商分局网站发布,请相互转告。

                                                                                 O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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