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慈工商告字(2010)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和宁波市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年检时间、对象、方式
2009年度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类企业按时参加年检,为避免年检后期过分拥挤造成不便,请尽早申报。
2009年度年检对象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都应在2010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到企业登记机关接受2009年度企业年检。2010年3月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3月1日前及年检期间已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参加企业年检。
企业在年检期间登记管辖变更(迁移)的,应当在原企业登记机关参加年检后予以办理迁移手续,年检档案随同企业档案一并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
已办理清算备案手续的公司,在未办理公司注销前,仍需要接受年检,但可以免于提交除年检报告书以外的其它年检材料。
2009年度年检继续采用网上预申报的年检方式。请全市内资企业用数字证书直接上网登录“宁波市工商局网站”(网址:)、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待接到工商年检管辖机关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后,打印经预审通过的年检报告书,按反馈意见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指定的年检管辖机关报送年检资料、接受书式审查、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取回营业执照,完成企业年检全部事项。
请全市外资企业和在慈溪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用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按规定程序和提示申报企业年检。全市外资企业联合年检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公告。
二、企业年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内资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宁波市工商局慈溪分局网站年检公告及各企业网上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
外资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年检公告及各企业网上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
三、需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
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提交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小额贷款公司;(4)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登记代理、动漫及衍生品经营、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5)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6)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上述企业应当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可以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但企业登记机关在年检工作中发现情况需要重点核查的,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提交审计报告。
四、企业年检咨询电话
慈溪工商分局 63026402 63026040
龙山工商所 63704501 观海卫工商所 63608402
逍林工商所 63516246 横河工商所 63266483
坎墩工商所 63286006 浒山工商所 63011502
周巷工商所 23660803 长河工商所 63400243
宗汉工商所 63243603 掌起工商所 63753032
数字证书免费咨询电话 4008884636
本公告同时在《慈溪日报》第3版发布,请相互转告。
2010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