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09年度内、外资企业年检公告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0-02-20 来源: 【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2009年度内、外资企业年检公告
根据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现将2009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年检时间、对象、方式
  2009年度企业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各类企业按时参加年检,为避免年检后期过分拥挤造成不便,请尽早申报。
  内资企业年检对象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都应参加2009年度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对象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在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中,按照“谁登记,谁年检”的原则,市局直接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在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向市局申报年检)。2010年3月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注销的企业、年检期间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以及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参加年检。各类内资企业年检登录“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nbaic.gov.cn )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各类外资企业年检登陆“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为: http://www.zjaic.gov.cn/)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
  各企业直接上网登录后,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待接到工商年检管辖机关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后,打印经预审通过的年检报告书;为方便办理年检及确保企业年检数据安全,建议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和填报,采用数字证书登录填报的企业,只需提交《确认书》即可,可以免提交年检报告书。随后,企业按反馈意见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内资企业年检到高新区工商分局(江东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15室)办理年检资料报送、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取回营业执照,完成企业年检全部事项;外资企业年检到高新区工商分局(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一楼11号窗口)办理年检受理审查、盖戳手续,缴纳年检费,完成年检工作。注: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宁波市工商局网站年检公告及各企业网上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
二、审计范围
  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提交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小额贷款公司;(4)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登记代理、动漫及衍生品经营、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5)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6)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上述企业应当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可以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但企业登记机关在年检工作中发现情况需要重点核查的,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提交审计报告。
   咨询电话:内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87901247 ;外资企业年检咨询电话:87904020;       数字证书服务电话  83867715  87305524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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