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根据省局、省广协《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广告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浙工商广〔2010〕14 号) 要求,请各地于2011年1月12日前将各类调查表和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广告协会。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广告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 浙工商广〔2010〕14 号)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