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
2008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甬仑工商企监告字〔2009〕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在本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都应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检。
年检期间登记管辖变更(迁移)的企业,应先在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后再办理变更登记;其它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应办理变更登记再年检。
2009年3月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已注销的企业、年检期间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以及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参加年检。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在未办理企业注销前,仍应按规定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请各类企业按时参加年检,为避免年检后期网络过分拥挤造成不便,请尽早申报。
截止2009年6月30日前仍未提交书面年检材料的企业,本分局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向本分局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本分局批准可以延期30日,但不得超过7月30日。
三、年检方式:2009年度年检采用网上预申报的年检方式。
请全市各类内资企业直接上网登录“宁波市工商局网站”(网址:)按规定程序和提示进行年检预申报。待接到工商年检管辖机关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后,打印经预审通过的年检报告书,按反馈意见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指定的年检管辖机关报送年检资料、接受书式审查、缴纳年检费、加盖年检戳记并取回营业执照,完成企业年检全部事项。
请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直接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zjaic.gov.cn)按规定程序和提示申报2008年度年检。
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网上预申报年检时应运用数字证书登录,数字证书服务电话:86783528。
四、企业年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内资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宁波市工商局网站年检公告及各企业网上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
外资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年检公告及各企业网上预审通过的反馈意见。
五、需要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
下列企业在年检时需要提交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外商投资企业;(2)集团公司;(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小额贷款公司;(5)从事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特殊行业企业;(6)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7)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公司;(8)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它企业。
六、年检咨询电话及地址:
内资企业(除集团公司)年检由所在地工商所实施年检,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由分局实施年检。分局和各工商所联系电话和地址如下:
宁波市工商局北仑分局:86783528,86783529,地址: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新矸工商所:86783027, 地址:北仑区恒山路508号;
大矸工商所:86783065,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镇兴路35号
小港工商所:86783058 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纬四路8号;
白峰工商所:86783155, 地址:北仑区白峰镇枫江路17号;
柴桥工商所:86783086, 地址: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73号;
本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工商局北仑分局网站(http://www. aic.bl.gov.cn)发布。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