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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局调解一起买房贷款纠纷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09-04-17 作者: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 来源: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    

  2007年11月份消费者购买了坤和房产公司开发的亲亲家园第三期中天坊7幢902室房子,购房时房产公司称只能使用商业贷款而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在2008年年底,消费者到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得知该房产公司开发的房子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于是找该公司理论,坤和房产承认在消费者购买房子之前就已经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过相关的协议,消费者认为坤和房产公司存在欺骗行为。经江北分局调解,房产公司同意在3月20日前为消费者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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