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分局
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公告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局决定对全县个体工商户进行年度验照。现将验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凡2009年12月31日前在全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含已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规定期间到本辖区工商所参加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
敬请相互转告。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