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公告
东工商企监告字(2009)第1号
宁波江东福莱加洁具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包括已在网上申报年检或申请延期年检,但未向本局提交书式年检材料通过年度检验的各类企业)[详细名单见江东工商网(网址:www.nbjdgs.gov.cn)上的公告],至2009年6月30日年检截止日未接受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责令未年检的各类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向本局申报2008年度企业年检并接受行政处罚,对逾期仍不接受年检的企业,本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00九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