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公告
甬东旅工商企告字(2009)第6号
宁波东钱湖贝丽珍珠养殖有限公司等19家各类企业均为200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参加2008年度企业年检。但上述当事人未在2009年6月30日年检截止日前向本局申报年检,也未在本局责令的限期内接受年检。本局于2009年8月8日在《宁波晚报》、东钱湖工商分局网站(网址http://www.dqhgs.gov.cn)上发布公告,要求尚未参加年检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年检机关补办年检,并告知逾期将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截止2009年10月8日公告期满,上述当事人仍未向年检机关申报2008年度企业年检。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企业年检的违法事实,应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本局于2009年10月17日发布听证公告,当事人未在法定听证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现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66、67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属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它企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申请复议, 或在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所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项和第八条的规定,对逾期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该企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009年11月7日
附件:未申报2008年度年检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1. 宁波东钱湖贝丽珍珠养殖有限公司王国利
2.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奥能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金剑峰
3.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博顺电子有限公司吴明华
4.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创华房屋维修有限公司李仙花
5.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惠达电子仪表厂史惠方
6.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国起重机配件五金有限公司罗建国
7.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杰锋广告有限公司严杰
8.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美辰贸易有限公司李志萍
9.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陶公山绣品厂忻阿惠
10.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伟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钱忻平
11.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五金电器厂袁忠定
12.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亿盛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董全智
13.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宇轩汽车美容养护有限公司邹丽芬
14.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元铭工贸有限公司蒋瑞华
15.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针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周波
16. 宁波久祥投资有限公司王盛
17. 宁波开丰工具有限公司史国海
18. 宁波市鄞州雅利得工贸有限公司东钱湖分公司钱维娜
19. 浙江天下粮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陆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