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内资企业年检
责 任 人: 企业监管处
办理机构: 北仑工商分局分局企业(监管)科、所在地工商所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北仑分局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商窗口

86783529

新碶工商所

北仑区新碶恒山路508号

86783027

大碶工商所

北仑区大碶镇兴路35号 

86783065

柴桥工商所

北仑区柴桥白云北路73号

86783086

小港工商所

北仑区小港纬四路8号

86783058 

白峰工商所

北仑区白峰枫江路17号

8678315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理条件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封面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属于企业法人的,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利润)表(须A4纸样式);属审计范围的企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五)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六) 企业在浙江省外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应提交已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母公司公章)。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工商机关审核后要求企业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应收帐款清单、财务凭证等。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收费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22号文件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网上预申报——网上预审核——正式申报——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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