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 业务频道 - 年检验照 - 外资企业年检
我要咨询       我要办理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年检
责 任 人:外资处
办理机构:市局外资处、各分局企业监管科
申 请 人:企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宁波市工商局

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40508

87324045  83867652

余姚分局

余姚市南雷南路301

62719450  62719436

慈溪分局

慈溪市开发大道238 

63026340  63026402

鄞州分局

鄞州区鄞县大道999

88225040  88225045

奉化分局

奉化市广平路158

88522380  88525004

宁海分局

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城西路36

65577369  65577364

象山分局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 

65738398

镇海分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 

86294115

北仑分局

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

86783528

保税区分局

宁波保税区大厦四楼 

86880332

大榭分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86768900

高新区分局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9

87904020

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新慈一路1号(附楼三楼)

63071018

 
设定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理条件
详见《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提交申请材料
详见《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年8月1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414号)
收费标准:年度检验每户收取五十元(试行)。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的书式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
 
办理流程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我要咨询       我要办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