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责 任 人: 市场合同科
办理机构: 市场合同科(监管科)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奉化市广平路158号417室;电话:88527680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办理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当日
 
办理流程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年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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