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人:

各工商所

办理机构:

所在地工商所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龙山工商所

慈溪市龙山镇官塘路64

63701603

掌起工商所

慈溪市掌起镇慈掌路462464

63742169

观海卫工商所

慈溪市观海卫镇广义路92

63605316

逍林工商所

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南路212

63516210

浒山工商所

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路559

63011410

宗汉工商所

慈溪市宗汉街道新江路167169

63240717

坎墩工商所

慈溪市坎墩街道镇中路

63284903

横河工商所

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

63266482

周巷工商所

慈溪市周巷镇镇北路628

23660803

长河工商所

慈溪市长河镇镇北路108

6340212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办理条件(设立登记)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提交申请材料(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人签字);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
、企业住所证明;
4
、投资人身份证明;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条件(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事项

 

提交申请材料(变更登记)

详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指南》

 

办理条件(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提交申请材料(注销登记)

1、《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
、清算报告(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依据:《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标准: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审查受理核准

 

年检要求

定期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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