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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责 任 人:市场合同处
办理机构:县(市、区)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监管科)
申 请 人:企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宁波市局

宁波市长春路40

87324684

余姚分局

余姚市舜水南路119号(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 

62727838

慈溪分局

慈溪市开发大道238903 

63026343

鄞州分局

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旁训练馆内)

88225040

奉化分局

奉化市广平路158417 

8859380988527680 

宁海分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

65577372

象山分局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602 

65763970

海曙分局

海曙区白云街255306 

87365377

江东分局

江东区甬港北路61217

87334183

江北分局

江北区胜利堰路268222

87201127

镇海分局

镇海区车站路422203 

86266773

北仑分局

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B-1517

86783131

保税区分局

宁波保税区大厦四楼415 

86896452

大榭分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01号(注册大厅)  

86768900

高新区分局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9413

87903083

东钱湖分局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湖影路1 

8837002783010203

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新慈一路1号(主楼一楼)

63071018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办理条件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提交申请材料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当日
 
办理流程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年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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