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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知名商标认定
责 任 人:商广处
办理机构:市局和各县、市、区分局
申 请 人: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宁波市局商广处

宁波市局 长春路40

87324665

余姚分局商广科

余姚市南雷南路301 

62722436

慈溪分局商广科

慈溪市开发大道238

63026469

鄞州分局商广科

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

88211019

奉化分局商广科

奉化市广平路158

88524693

宁海分局商广科

宁海县环城西路36

65577358

象山分局商广科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

65763976

海曙分局商广科

海曙区白云街255

87169958

江东分局商广科

江东区甬港北路61

87331155

江北分局商广科

江北区胜利堰路268

87668060

镇海分局商广科

镇海区车站路422

86266914

北仑分局商广科

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

86783133

保税区分局监管科

宁波保税区大厦四楼

86899505

大榭分局注册科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01 

86769168

高新区分局监管科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87903083

东钱湖分局监管科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湖影路1 

83010203

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监管科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新慈一路1号附楼

63071815

 
设定依据
《宁波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注册商标所有人;

  (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两年;

  (三)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市场声誉;

  (四)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五)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六)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和措施。
 
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1)申请人概况、企业发展史;(2)企业规模资产、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趋势等情况;(3)商标所指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情况;(4)商品质量、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众认知程度的情况;(5)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打假维权、广告宣传情况、申请理由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核对章)

  3.《商标注册证》或同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商标监督管理章)。

  4.商标最早使用情况和国内外注册情况等证据材料。

  5.前两年该商标所指商品在质监部门的组织的统检、抽检、定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检测报告(加盖核对章)。

  6.前两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包括出口商品)等指标的材料,并提供加盖当地税务部门印章的年度财务报表。

  7.商标市场信誉与市级以上获奖材料。

  8.商品销售区域相关材料。

  9.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和商标管理情况及材料。

  10.打假维权情况及材料。

  11.与商标有关的企业形象和广告宣传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办理流程

 

 
年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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