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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户外广告登记
责 任 人:商广处
办理机构: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及各县、市、区阳光大厅
申 请 人:企业、公民个人、其它组织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宁波市局

宁波市局 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 

8718552587185526

8718552787185528 

余姚分局

余姚市南雷南中路300 

62727839

慈溪分局

慈溪市开发大道238 

6302718063026431

鄞州分局

鄞州区鄞县大道999

28830045 

奉化分局

奉化市广平路158 

8852238088585925 

宁海分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

65206636

象山分局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 

65733517

海曙分局

海曙区中山西路298 

87268717

江东分局

江东区桑田路935 

87848749

江北分局

江北区白沙路1

87679502

镇海分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 

86293485 

北仑分局

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

86783526

保税区分局

宁波保税区大厦四楼 

86880332 

大榭分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86768900

高新区分局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9

87904020

东钱湖分局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钱湖南路16 

88373026

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新慈一路1号(附楼三楼)

63071018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决定
 
办理条件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广告发布地点、形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4.户外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许可
 
年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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