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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企业集团登记
责 任 人:企业注册处
办理机构:宁波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各分局企业注册科
申 请 人:企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宁波市局

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 

87185525  87185526

87185527  87185528 

余姚分局

余姚市南雷南中路300 

62727839

慈溪分局

慈溪市开发大道238 

63027180  63026431

鄞州分局

鄞州区鄞县大道999

28830045 

奉化分局

奉化市广平路158 

88522380  88585925 

宁海分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

65206636

象山分局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 

65733517

海曙分局

海曙区中山西路298 

87268717

江东分局

江东区桑田路935 

87848749

江北分局

江北区白沙路1

87679502

镇海分局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 

86293485 

北仑分局

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

86783526

保税区分局

宁波保税区大厦四楼 

86880332 

大榭分局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  

86768900

高新区分局

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9

87904020

东钱湖分局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钱湖南路16 

88373026

慈溪出口加工区分局

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新慈一路1号(附楼三楼)

63071018

 
设定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条件(组建登记)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提交申请材料(组建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条件(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
 
提交申请材料(变更登记)
详见《企业集团登记指南》
 
办理条件(注销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提交申请材料(注销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审查—受理—核准
 
年检要求
不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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