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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的消费警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08-12-05 作者: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 来源:宁波市行政管理局网站 】    

快递服务的消费警示

  从今年1月至11月31日止,我局12315中心受理快递服务方面的申诉共244件,平均每月近22件,而去年同期受理109件,平均每月仅10件,同比增长1倍多。涨幅比较明显。在消费申诉中主要表现在:物品被丢失、损坏、未按规定时间及时送达导致物品变质、快递变慢递、国家明令禁止邮寄的物品不事先说明致快递物品被退回又拒绝承担责任等等。因有关快递服务的法规、规章尚不健全,即使物品被丢或破损,快递公司的处理方式往往仅按快递费用的3-5倍赔偿,也就是几十元钱,而消费者损失的物品一般都是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与那几十元的快递费用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此外,消费者对快递公司货送来后先签字再检查货物有无破损的做法表示极大不满。

  鉴于这种规定与服务的不对等性,我局发布以下几点消费提示:1、要选择资质好、正规的快递公司。2、寄物品之前要仔细检查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有无破损及质量等,并在送货单上详细填写。3、对于贵重物品,尽量填写保价金额。4、仔细阅读快递须知,遇到不合理条款,可以不委托其寄送物品。5、要索要凭证或保留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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