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外资企业年检
责 任 人: 企业注册监管科
办理机构: 企业注册监管科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象山分局

象山县丹城天安路33 

65738398

 
设定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理条件
详见《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提交申请材料
详见《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
详见《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的书式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
 
办理流程

一、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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